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
发布者:计财处发布时间:2024-04-16浏览次数:10

全体教职工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要求,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办理。

一、办理时间:

202431日至630日,其中31日至20日办理,需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,320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。

二、汇算清缴操作流程:

(一)办理汇算。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→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开始申报→“申请年度2023→确认个人信息、汇算地、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(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)→点击“收入”下“工资薪金”→奖金计税方式选择→① 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/单独计税  两种方式自动计算,请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申报。

(二)退税或补税。

1.退税: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。选定银行卡后提交,可看到退税进度。

2.补税:如您汇缴需要补税,且不满足豁免条件,可点击【立即缴税】,完成支付即可。

三、注意事项。

(一)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满足豁免条件,则在税款计算后,申报界面直接点击【享受免申报】即可,无需缴纳税款

豁免条件:

1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;

22023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。

(二)汇算清缴前,请确认2023年度发生的税前扣除:

1、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。

2、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,以及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
3、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。

4、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,捐赠支出填报流程图解见附件所示

2023年度我校慈善一日捐税前扣除信息填写如下:
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1330500749830014T

受赠单位名称:湖州市慈善总会

捐赠凭证号:①自行申请捐赠票据的教职工填写本人票据号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②未自行申请票据的票据的教职工填写票据号为5070264830

捐赠金额:填写个人实际捐赠金额

扣除比例:30%

备注:慈善一日捐

 

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联系计划财务处2364334郝老师。




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慈善捐赠支出的填报流程.docx